同望律师事务所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直接领导和管理

发布时间:2008年09月23日
 
 
联系电话 : 0771-570 9950
联系人: 同望律师事务所
地址: 广西南宁市东葛路86号皓月大厦12楼全层
 
 
用 户 名: 同望律师事务所
(联系我时请说是88db网站看到的)
 
 

 
 
 
 

        同望律师事务所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直接领导和管理,成立于1996年,目前有执业律师56人、辅助工作人员17人(含柳州分所)。在执业律师中,2人为法学博士研究生,13人为法学硕士研究生,40人为大学本科毕业,1人为大学专科毕业,4人为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        经过严格考核和层层筛选,2005年6月,本所以位列广西第一的成绩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“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”称号,并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授予“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”称号。
       同望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注重基础建设的律师事务所。目前,事务所有面积近1100m2的办公楼,拥有小汽车20辆,建立了局域网、网站和能与客户对接的网上办公系统,实现了办公条件现代化,已走在全区律师事务所的前列。
       同望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管理严格、注重团队精神的律师事务所。事务所按照“勤勉尽责、优质高效”的服务原则,就如何努力为客户提供服务专门建立有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。这些制度包括《关于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规定》、《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客户服务管理及投诉事件处理办法》、《服务保障及过错追究制度》等,确保了良好的服务质量。开业近十年来,没有发生过针对同望律师事务所的任何投诉。
       同望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团体。尽管同望所至今仍处在成长发展期,但多年来先后多次捐助失学儿童,更在2003年出资设立了“同望律师奖学金”,每年资助广西大学部分生活困难但奋发向上、品学兼优的莘莘学子。

 

  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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